草菅人命 | 拼音: | cǎo jiān rén mìng | 简拼: | cjrm | 近义词: | 滥杀无辜、生杀予夺、杀人如麻 | 反义词: | 为民请命、为民除害 | 用法: | 动宾式;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指仗势行凶, 不顾别人死活 | 解释: | 草菅:野草。把人命看作野草。比喻反动统治者随意谑杀人民。 | 出处: | 明·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11卷:“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, 千万不要草菅人命, 视同儿戏!” | 例子: | 象某人这样的官, 真正是~了。(清·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四十七回) | 歇后语: | | 谜语: | | 成语故事: | 贾谊, 是汉文帝时洛阳人。 汉文帝任命贾谊担任梁王刘揖的太傅, 希望能让梁王多读书。贾议说:“辅导皇子, 教他读书固然重要, 但更重要的, 是教他怎样做一个正直的人。像秦朝末年赵高教导秦二世胡亥, 传授给胡亥的尽是严刑酷狱, 所学的不是杀头割鼻子, 就是满门抄斩。所以, 胡亥一当上皇帝, 就乱杀人, 对待杀人, 就好像看待割茅草一样, 不当一回事(草菅人命)。这难道只是胡亥的本性生来就坏吗?他之所以这样, 是教导他的人没有引导他走上正道, 这才是原因所在。” 贾谊对梁王悉心教诲。可惜不久梁王不慎骑马摔死。一年后, 由于伤心过度, 33岁的贾谊也死了。 “草菅人命”形容视生命如草芥, 任意杀戮。 (《汉书•贾谊传》)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