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解释: 1.宋代官府贵家设四司六局, 为盛大宴会供役。四司指帐设司﹑厨司﹑茶酒司﹑台盘司, 六局指果子局﹑蜜煎局﹑菜蔬局﹑油烛局﹑香药局﹑排办局。见宋灌圃耐得翁《都城纪胜.四司六局》﹑宋吴自牧《梦粱录.四司六局筵会假赁》。 2.明代洪武初年定内官之制, 凡六局, 为尚宫﹑尚仪﹑尚服﹑尚食﹑尚寝﹑尚功。尚宫局二人, 总司纪﹑司言﹑司簿﹑司闻四司之事;尚仪局一人, 总司籍﹑司乐﹑司宾﹑司赞四司之事;尚服局一人, 总司宝﹑司衣﹑司仗﹑司饰四司之事;尚食局一人, 总司馔﹑司酝﹑司药﹑司供四司之事;尚寝局一人, 总司设﹑司舆﹑司苑﹑司灯四司之事;尚功局一人, 总司制﹑司珍﹑司彩﹑司计四司之事, 总称为四司六局。参阅明王世贞《弇山堂别集.中官考一》。
分解解释:
| 四 | (sì,)<P>四 sì <FONT face=Verdana>◎ </FONT> | 查看详解 | | 司 | (sī,)司
sī
主管, 操作:司法。司机。司令。司南(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, 为现在指南针的始祖)。 | 查看详解 | | 六 | (liù,lù,)<P>六 liù<FONT face='Times New Roman' | 查看详解 | | 局 | (jú,)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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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:局部。局麻(局部麻醉)。
机关及团体组织分工办事的单位:教育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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