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解释: 1.旧时高等﹑地方和初级审判厅的通称。清朝末年设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, 在京师及各省﹑府﹑县分设高等﹑地方和初级审判厅, 审理刑事﹑民事案件。北洋军阀政府沿袭清制, 各地仍设审判厅。
分解解释:
| 审 | (shěn,)审
(審)
shěn
详细, 周密:审慎。审视。
仔细思考, 反复分析、推究:审查。审定。审订。审核。 | 查看详解 | | 判 | (pàn,)判
pàn
区别, 分辨, 断定:判明。判辨。判据。判读(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 | 查看详解 | | 厅 | (tīng,)厅
(廳)
tīng
聚会或招待客人用的大房间:厅堂。客厅。
政府机关办事部门:办公厅。教育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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