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解释: 1.宋代翻译佛经的机构。太平兴国五年于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建译经院, 八年改为传法院。参阅宋高承《事物纪原.库务职局》﹑《宋会要辑稿.道释.传法院》。
分解解释:
| 传 | (chuán,zhuàn,)传
(傳)
chuán
转(zhu僴 )授, 递:传递。传输。传戒。传统。言传身教。
推广, 散布:宣 | 查看详解 | | 法 | (fǎ,)法
fǎ
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 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 | 查看详解 | | 院 | (yuàn,)院
yuàn
围墙里房屋四周的空地:院子。院墙。庭院。
某些机关、学�:凸渤∷�:法院。医院。戏 | 查看详解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