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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贽(1527-1602) : 明代思想家、文学家。原名载贽, 号卓吾、宏甫、温陵居士, 泉州晋江(今属福建)人。回族。中举人, 官至云南姚安知府。后移居各地, 著书立说, 被当朝者以“敢倡乱道, 惑世诬民”的罪名逮捕, 自刎于狱中。哲学上属王阳明心学一派, 师事泰州学派大师王襞, 公然以异端自居, 批判儒家道德和封建传统, 肯定人的正常欲望的合理性。文学上反对复古摹拟, 主张创作要崇尚自然, 并提倡戏曲、小说。其主张对汤显祖、冯梦龙、袁宏道等有重要影响。有《焚书》、《藏书》、《续焚书》、《李温陵集》等。 分解解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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