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解释: 在我国, 指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、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, 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。由公安机关执行。适用的对象:(1)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(2)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 但实行取�:蛏蟛恢路⑸缁嵛O招缘�;(3)有逮捕必要, 但因患有严重疾�。蚴钦诨吃小⒉溉樽约河ざ母九�, 不宜逮捕的;(4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, 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、审查起诉、一审、二审期限内办结, 需要继续查证、审理的。
分解解释:
| 取 | (qǔ,)取
qǔ
拿:索取。取书。取款。窃取。
选择:选取。取材。取景。取道。取样。
采用:采取。听取。吸取 | 查看详解 | | 保 | (bǎo,)保
bǎo
看守�。ぷ挪蝗檬芩鸷蛏ナ�:保卫。保管。保健。保障。保密。明哲保身。朝不保夕(早晨保不 | 查看详解 | | 候 | (hòu,)候
hòu
等待:等候。候车室。候选人。守候。候补。候场。候审。候诊。
看望, 问好:伺候。问候。
时 | 查看详解 | | 审 | (shěn,)审
(審)
shěn
详细, 周密:审慎。审视。
仔细思考, 反复分析、推究:审查。审定。审订。审核。 | 查看详解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