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解释: 英国政府关于在爱尔兰实行自治的法案。1914年由国会通过并得到国王批准。同年因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未能实施。1920年, 英国国会通过新的《爱尔兰自治法案》规定南、北爱尔兰分设议会, 再由两议会各推二十名代表组成全爱尔兰议会。因遭爱尔兰新芬党反对, 1921年英国政府与新芬党签订条约, 允许爱尔兰南部二十六郡成立自由邦, 北方六郡则划归英国, 成为大不列颠与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一部分。
分解解释:
| 爱 | (ài,)爱
(愛)
ài
对人或事有深挚的感情:喜爱。爱慕。爱情。爱戴。爱抚。爱怜。爱恋。爱莫能助(虽同情并 | 查看详解 | | 尔 | (ěr,)●尔 (爾) ěrㄦˇ ◎ | 查看详解 | | 兰 | (lán,)兰(蘭)lánㄌㄢˊ ◎指“兰草 | 查看详解 | | 自 | (zì,)●自zìㄗˋ ◎本人, 己身:自己。自家。自身 | 查看详解 | | 治 | (zhì,)治
zhì
管理, 处理:治理。治家。治丧。治标。治本。治国安邦。自治。统治(a.管理;b.分配)。
| 查看详解 | | 法 | (fǎ,)法
fǎ
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 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 | 查看详解 | | 案 | (àn,)●案àn ◎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:案子。 | 查看详解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