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【唐韻】呼罪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虎猥切, 音悔。【說文】財也。【爾雅·釋言】賄, 財也。【疏】財帛總名。【詩·衞風】以我賄遷。【周禮·天官·大宰】商賈阜通貨賄。【註】布帛曰賄。 又【儀禮·聘禮】賄用束紡。【註】賄, 與人財之言也。【左傳·文十二年】厚賄之。【註】賄, 贈送也。【集韻】或作。 又【集韻】呼內切, 音痗。義同。
分类:【酉集中】【貝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贿 (賄) huì 财物:“以尔车来, 以我 贿迁”。 赠送财物:厚 贿之。 以财物买通公职人员:行 贿。受 贿。 贿赂。 贿通。 笔画数:10; 部首:贝; 笔顺编号:2534132511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