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〔古文〕   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 昨木切, 音鑿。【說文】矢鋒也。束之族族也。【類篇】一曰从 , 所以標衆矢之所集。又聚也。【書·堯典】以親九族。【註】高祖至 孫之親。【詩·周南】振振公族。【傳】公族, 公同祖也。【周禮·春官·小宗伯】掌三族之別, 以辨親疏。【註】三族, 謂父子孫, 人屬之正名。【左傳·隱八年】無駭卒, 羽父請諡與族。【疏】族者, 屬也。與其子孫共相聯屬, 其傍支別屬, 則各自立氏。 又【書·堯典】方命圯族。【傳】族, 類也。 又【書·泰誓】罪人以族。【傳】一人有罪, 及父母妻子, 言 濫。 又【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】四閭爲族。【註】閭二十五家, 族百家。 又【左傳·襄八年】謀之多族。【註】族, 家也。 又【爾雅·釋詁】木族生爲灌。【註】族, 叢生。【疏】木叢生者爲灌。 又【莊子·養生主】庖丁解牛, 每至於族, 吾見其難爲。【註】交錯聚結爲族。 又【集韻】作木切, 音鏃。義同。 又千 切, 音凑。與蔟同。【前漢·律歷志】一曰黃鐘, 二曰太族。【淮南子·泰族訓註】泰言古今之道, 萬物之指, 族於一理, 明其所謂也。 又【集韻】【正韻】 則 切, 音奏。樂變也。【前漢·嚴安傳】調五聲, 使有節族。【註】蘇林曰:族音奏。師古曰:奏, 進也。 又【集韻】【類篇】 先奏切, 音漱。嗾, 或作族。使犬聲。
分类:【卯集下】【方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族 zú 亲属, 泛指同姓之亲: 族规。 族长。家 族。 指具有共同起源和共同遗传特征的人群:种 族。 指在历史上形成的人群的稳定共同体, 他们有共同的语言、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心理素质:民 族。 聚居而有血统关系的人群的统称:宗 族。氏 族。部 族。 事物有共同属性的一大类:芳香 族。 封建时代的一种残酷刑罚, 一人有罪, 把全家或包括母亲、妻家的人都杀死: 族灭。 聚合, 集中:云气不待 族而雨。 笔画数:11; 部首:方; 笔顺编号:41533131134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