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渠之切【正韻】渠宜切, 音奇。【說文】熊旗五游, 以象罰星, 士卒以爲期。【釋名】熊虎爲旗, 軍將所建, 象其猛如虎, 與衆期其下也。【周禮·春官·司�!啃芑懫�。【又】師都建旗。【註】畫熊虎者, 鄕遂出軍賦, 象其守猛莫敢犯也。 又【左傳·閔二年】佩衷之旗也。【註】旗, 表也。 又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】東北曲十二星曰旗。【註】兩旗者, 左旗九星, 在河鼓左也。右旗九星, 在河鼓右也。皆天之鼓旗, 所以爲旌表。 又姓。【廣韻】齊卿子旗之後, 漢有九江太守旗光。 又與箕同。【荀子·富國篇】則國安於盤石, 壽於旗翼。【註】旗, 讀爲箕。箕翼, 二十人宿名。 又【韻補】叶渠尤切。【班固·西都賦】乗輚輅, 登龍舟, 張鳳蓋, 建華旗。○按《說文》旗从 其聲, 訓熊旗五游, 以象罰星, 士卒以爲期也。旂从 , 斤聲, 訓旗有衆鈴以令衆也。分旗, 旂爲二。《正字通》云:周禮九旗所畫異物, 所建異名, 各有等差。雖旌旄之通稱, 而制度自別, 未可合爲一也。
分类:【卯集下】【方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旗 qí 用布、纸、绸子或其他材料做成的标识(zhé), 多是长方形或方形: 旗子。 旗帜。 旗号。 旗舰。 旗手。 中国清代满族的军队编制和户口编制(共分八 旗, 后又建立蒙古八 旗, 汉军八 旗), 特指属于满族的: 旗人(满族人)。 旗籍。 旗袍。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的行政区划, 相当于县。 笔画数:14; 部首:方; 笔顺编号:41533112211134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