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【唐韻】甫良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分房切【正韻】敷房切, 音方。【說文】木可作車。【管子·地員篇】其杞其枋。 又【南方草木狀】蘇枋木出九眞, 南人以之染絳, 漬以大庾之水, 則色愈深。 又【集韻】蜀人以木偃魚曰枋。 又【集韻】甫妄切, 妨去聲。舟師也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陂病切。與柄同。【周禮·春官】內史掌王八枋之法, 以詔王治, 謂爵、祿、予、奪、生、殺、廢、置也。 又【儀禮·士昏禮】酌醴加柶面葉, 受醴面枋。【疏】柶, 朼類。枋, 柶柄也。 又【正韻】舫, 亦作枋。 考證:〔【揚子·方言】蜀人以木偃魚曰枋。〕 謹按方言無以木偃魚曰枋之文, 查係集韻。謹改揚子方言爲集韻。
分类: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枋 fāng 古书上说的一种树, 木材可做车。 方柱形木材: 枋子(亦指棺材)。 枋 bìng 古同“柄”, 权柄。 笔画数:8; 部首:木; 笔顺编号:12344153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