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張六切【正韻】之六切, 音竺。【說文】冬生靑艸, 象形。下垂箁箬也。【竹譜】植類之中, 有物曰竹。不剛不柔, 非草非木。小異空實, 大同節目。【又】竹雖冬蒨, 性忌殊寒。九河鮮育, 五嶺實繁。【詩·衞風】綠竹猗猗。【禮·月令】日短至, 則伐木取竹箭。【周禮·夏官】東南曰揚州, 其利金、錫、竹箭。【史記·貨殖傳】渭川千畝竹, 其人與千戸侯等。【釋名】竹曰个。【淮南子·俶眞訓】竹以水生。 又八音之一。【周禮·春官】播之以八音:金石土革絲木 竹。【禮·樂記】竹聲濫, 濫以立會, 會以聚衆。【史記·律書註】古律用竹。【前漢·律歷志】黃帝使泠綸, 自大夏之西, 崑崙之隂, 取竹之解谷生, 其竅厚均者, 斷兩節閒而吹之, 以爲黃鐘之宮。【釋名】竹曰吹。吹, 推也, 以氣推發其聲也。 又竹 。【左傳註】造 書于竹 。 又竹帛。【史記·孝文紀】請著之竹帛, 宣布天下。【說文】著之竹帛謂之書。又竹花, 竹實。【謝靈運·晉書】元康二年, 巴西界竹生花, 紫色, 結實。【本草】竹花一名草華。【莊子·秋水篇】鵷雛非練實不食。【註】練實, 竹實也。 又竹醉日。【岳陽風土記】五月十三日謂之龍生日, 可種竹, 《齊民要術》所謂竹醉日也。 又地名。【爾雅·釋地】觚竹、北戸、西王母、日下, 謂之四荒。【史記】伯夷、叔齊, 孤竹君之二子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孤竹在遼西令支縣。【又】沛郡有竹縣。【註】今竹邑。【又】廣漢郡屬縣有綿竹。【又】零陵郡竹山縣。【水經注】藉水東南流, 與竹嶺水合。【穆天子傳】我徂黃竹。【零陵記】桂竹之野。【楊愼集】桂竹, 後稱貴竹, 今貴州。【福建志】南安縣有苦竹山。 又官名。【唐書·百官志】司竹監掌植竹葦, 供宮中百司簾篚之屬。 又書名:【竹書紀年】【戴凱之·竹譜】【劉美之·續竹譜】。 又姓。【廣韻】伯夷、叔齊之後, 以竹爲氏。後漢有下邳相竹曾。 又草名。【永嘉郡志】靑田縣有草, 葉似竹, 可染碧, 名爲竹靑。【宛陵詩註】錦竹, 草名, 似竹而斑。 又木名。【益部方物略】竹柏, 生峨嵋山, 葉繁長而籜似竹。 又花藥名。【本草】石竹, 瞿麥也。鹿竹、菟竹, 黃精也。玉竹, 葳蕤也。 又菜名。【齊民要術】竹菜, 生竹林下, 似芹科而莖葉細, 可食。【羣芳譜】淡竹葉, 一名竹葉菜, 嫩時可食。 又果名。【桂海虞衡志】木竹, 子、皮色、形狀全似大枇杷, 肉甘美, 秋冬閒實。 又 名。【贊寧·筍志】竹根有 , 大如貓, 其色類竹, 名竹豚, 亦名稚子, 杜詩所謂筍根稚子也。 又魚名。【桂海虞衡志】竹魚出灕水, 狀如靑魚, 味似鱖。 又酒名。【張協·七命】豫北竹葉。【張華詩】蒼梧竹葉淸。 又【集韻】敕六切, 音畜。萹竹, 草名。 又與屬玉之屬通, 鴨也。【揚雄·蜀都賦】獨竹孤鶬。 又叶職律切。【謝惠連·雪賦】雪宮建于東國, 雪山峙于西域。岐昌發詠于來思, 姬滿申歌于黃竹。曹風以麻衣比色, 楚謠以幽蘭儷曲。【註】曲, 區聿切。竹, 職律切。 考證:〔【史記·貨殖傳】渭川千畝竹, 其人與萬戸侯等。〕 謹照原文萬戸改千戸。〔【前漢·律歷志】黃帝使冷綸。〕 謹照原文冷綸改泠綸。
分类:【未集上】【竹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竹 zhú 常绿多年生植物, 春日生笋, 茎有很多节, 中间是空的, 质地坚硬, 种类很多。可制器物, 又可做建筑材料: 竹子。 竹叶。 竹笋。 竹编(用 竹篾编制的工艺品)。 竹刻。 指 竹制管乐器:金石丝 竹。 中国古代乐器八音之一。 姓。 笔画数:6; 部首: 竹; 笔顺编号:312312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