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 敷救切, 否去聲。貳也。【前漢·功臣表】副在有司。【廣韻】佐也, 稱也。又【爾雅·釋詁】審也。【註】副者, 次長之稱。審猶察也。又后夫人首飾。【詩·鄘風】副笄六珈。【註】首飾也。編髮爲之。又【韻會】芳遇切, 音赴。義同。又【唐韻】芳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芳六切, 音覆。剖也, 判也, 裂也。又【唐韻】芳逼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拍逼切, 音逼。【廣韻】析也。【禮·曲禮】爲天子削爪者, 副之。【註】旣削又四析之, 乃橫斷之。又作疈。【周禮·春官】以疈辜祭四方百物。【註】疈牲胷也。又【籀文】作疈。【六書故】劈副疈, 實一字。
分类:【子集下】【刀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副 fù 第二位的, 辅助的, 区别于“正”、“主”: 副职。 副手。 副官。 副使。 附带的, 次要的: 副业。 副品。 副食。 副刊。 副歌。 副产品。 副作用。 相配, 相称(ch坣 ):名实相 副。其实难 副。 量词(a.一组或一套, 如“一 副手套”, “全 副武装”;b.指态度, 如“一 副笑脸”)。 正 副 pì 剖开, 裂开:“不坼不 副”。 正 笔画数:11; 部首:刂; 笔顺编号:12512512122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