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〔古文〕 【唐韻】息遺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宣隹切, 音綏。【說文】似蜥蜴而大。从虫唯聲。 又【玉篇】詞兩設也。【廣韻】助語也。【集韻】不定也。况辭也。【爾雅·釋訓】每有, 雖也。【註】詩曰:每有良朋, 辭之雖也。【禮·少儀】雖請退可也。【疏】雖, 假令也。當此时假令請退則可也。 又【玉篇】推也。 又與唯通。《禮記·表記》唯天子受命於天。註:唯當爲雖。又《荀子·性恶篇》今以仁義法正爲固無可知可有之理耶, 然則唯禹不知仁義法正, 不能仁義法正也。楊僦註:唯, 讀爲雖。 考證:〔【註】小雅棠棣曰, 每有良朋〕 謹照原文小雅棠棣曰改詩曰。〔【吳語】吾雖之不能, 去之不忍。〕 謹按原文作須不作雖。謹節去吳語以下十一字, 而於上文少儀疏雖假令也下, 照原文增當此时假令請退則可也二句。〔又獸名。【于逖聞奇錄】傅宏業宰天台縣, 有人獵得一獸, 形如豕, 仰鼻, 長尾有岐, 謂之怪。宏業識之曰, 其名雖, 非怪也。雨則縣于樹, 以尾塞其鼻。驗之, 果然。【註】雖, 以醉反。〕 謹按仰鼻長尾乃爾雅所謂蜼非雖也。聞奇錄誤刻为雖不可從。今省此段謹改爲又與唯通。禮記表記唯天子受命於天。註唯當爲雖。又荀子性恶篇今以仁義法正爲固無可知可有之理耶, 然則唯禹不知仁義法正不能仁義法正也。楊僦註唯讀爲雖。
分类:【戌集中】【隹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雖 suī 见“虽”。 笔画数:17; 部首:隹; 笔顺编号:25125121432411121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