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〔古文〕    【廣韻】苦得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乞得切, 音刻。【說文】肩也。【徐曰】肩, 任也。任者, 又負荷之名也。能勝此物謂之克也。【易·大有】公用享于天子, 小人弗克。又【玉篇】勝也。【書·洪範】沉潛剛克高明柔克。又【爾雅·釋言】克, 能也。【書·康誥】克明峻德。又【揚子·法言】勝己之私謂之克。【論語】克已復禮爲仁。又【春秋·隱元年】鄭伯克段于鄢。【公羊傳】克之者何, 殺之也。又【左傳·莊十一年】得儁曰克。又忌刻。【韻會】勝心也。【左傳·僖九年】不忌不克。【集韻】通作剋。
分类:【子集下】【儿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克 (④剋) kè 能够: 克勤 克俭。 战胜, 攻下:攻 克。 克复(战胜敌人并收回失地)。 制伏: 克服。 克制。 克己奉公。以柔 克刚。 严格限定: 克日。 克期。 克扣。 消化: 克食。 公制重量单位或质量单位:一 克等于一公斤的千分之一。 中国西藏地方的容量单位, 一 克青稞约二十五市斤;亦是其地积单位, 播种一 克种子的土地称为一 克地, 约合一市亩。 笔画数:7; 部首:十; 笔顺编号:1225135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