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【唐韻】他頂切, 上聲。【說文】平議也。【詩·周頌】彼作矣, 文王康之。【箋】以此訂太王、文王之道, 卓爾與天地合其德。【疏】訂者, 比之言。【晉書·荀崧傳】其書諸所發明, 或左氏、公羊所不載, 亦足有所訂正。 又【廣韻】他丁切【集韻】湯丁切, 音。又【廣韻】徒鼎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待鼎切, 亭上聲。義同。 又【集韻】唐丁切, 音亭。義同。 又【字彙補】均也。【周禮·夏官·恒矢註】前後訂, 其行平也。【疏】恒矢軒輖訂, 是安居之矢也。 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丁定切, 丁去聲。平議也。【唐書·李綱傳】古人以一言之重訂千金。 又【廣韻】逗遛也。 又【正字通】齊梁閒謂賦民爲訂。 又正定書籍亦曰訂, 如較訂、訂正之類。
分类: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订 (訂) dìng 改正, 修改: 订正。考 订。校(jiào ) 订。修 订。 约定, 立(契约): 订立。 订购。 订约。 用线、铁丝、书钉把书页、纸张连在一起:装 订。 制定: 订计划。 评议:“两刃相割, 利钝乃知;二论相 订, 是非乃见”。 笔画数:4; 部首:讠; 笔顺编号:4512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