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〔古文〕 【唐韻】書之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申之切, 始平聲。【說文】志也。【釋名】之也, 志之所之也。【書·舜典】詩言志。【傳】心之所之謂之志。心有所之, 必形于言, 故曰詩言志。【詩·國風·關雎序】在心爲志, 發言爲詩。【前漢·藝文志】誦其言, 謂之詩。【舊唐書·經籍志】詩以紀興衰誦歡。 又六詩。【周禮·春官·大師】敎六詩。【疏】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。三者之中有比賦興, 故總謂之六詩。【鄭康成·六藝論】詩, 絃歌諷諭之聲也。朱子曰:風雅頌, 聲樂部分之名。賦比興, 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。 又樂章也。【荀子·勸學篇】詩者, 中聲之所止也。【註】詩謂樂章, 所以節聲音, 至乎中而止, 不使流淫也。 又【類篇】承也, 持也。【禮·內則】國君世子生三日, 卜士負之, 吉者宿齊, 朝服寢門外, 詩負之。【註】詩之言承也。【疏】《詩含神霧》云:詩者, 持也。以手維持, 則承奉之義, 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。 又姓。【後漢·南蠻傳】詩索, 交阯朱 人。 又【字彙補】讀作誅。【荀子·王制篇】修憲令, 審詩商。【註】詩商, 當爲誅賞。【樂論篇】作審誅賞。
分类: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诗 (詩) shī 文学体栽的一种, 通过有节奏和韵律的语言反映生活, 抒发情感: 诗歌。 诗话(a.评论 诗人、 诗歌、 诗派以及记录 诗人议论、行事的著作;b.古代说唱艺术的一种)。 诗集。 诗剧。 诗篇。 诗人。 诗章。 诗史。吟 诗。 中国古书名, 《 诗经》的简称。 笔画数:8; 部首:讠; 笔顺编号:45121124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