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【唐韻】莫結切【正韻】彌列切, 音篾。【說文】勞目無精也, 人勞則蔑然。【晉書·衞瓘傳】權女與國臣書曰:先公名謚未顯, 無異凡人, 每怪一國蔑然無言。 又削也。【易·剝卦】剝牀以足蔑貞, 凶。 又【書·君奭】兹迪彝敎文王蔑德。【傳】以此道法, 敎文王以精微之德。【疏】蔑, 小也。【揚子·法言】視日月而知衆星之蔑也。又【小爾雅】無也, 末也。【詩·大雅】喪亂蔑資。 又【周語】不蔑民功。【註】蔑, 棄也。 又地名。【春秋·隱元年】公及邾儀父盟于蔑。 又與滅通。【晉書·張駿傳】江吳寂蔑, 餘波莫及。 又【唐韻古音】莫計切, 同昧。【荀子·議兵篇】楚人兵殆于垂沙, 唐蔑死。【註】卽楚將唐昧。昧與蔑同。【宋書·武帝紀】臨朐有巨蔑水。【水經注】袁宏謂之巨昧水。 【干祿字書】俗作薎。薎字原从 , 不从伐。
分类:【申集上】【艸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蔑 (⑤衊) miè 目受伤而不明。 无, 没有: 蔑以复加。 �。� 蔑视。轻 蔑。 灭:“而 蔑杀其民人, 宜吾不敢服也”。 涂染:诬 蔑。污 蔑。 笔画数:14; 部首:艹; 笔顺编号:12225221134534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