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【唐韻】息鄰切【韻會】斯人切, 音新。【說文】蕘也。又柴也。【詩·齊風】析薪如之何。【禮·月令】季秋草木黃落, 乃伐薪爲炭。【周禮·地官·甸師註】大木曰薪。 又草亦曰薪。【孟子】毀傷其薪木。【趙岐註】恐其傷我薪草樹木也。 又采薪亦曰薪。【前漢· 法志】罪人獄已決完, 爲城旦舂, 滿三歲爲鬼薪、白粲。 考證:〔【禮·月令】乃代薪爲炭。〕 謹照原文代薪改伐薪。
分类:【申集上】【艸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薪 xīn 柴火: 薪苏(打柴割草)。 薪尽火传(chuán )(柴火烧完, 又引燃了后一根柴, 火永远不灭。原指人形骸有尽而精神未死, 后亦用以喻思想学问、技艺代代相传)。 笔画数:16; 部首:艹; 笔顺编号:1224143112343312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