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〔古文〕 【唐韻】【正韻】他紅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他東切, 統平聲。【說文】達也。【正韻】徹也。【易·繫辭】始作八卦, 以通神明之德。【禮·學記】知類通達。 又亨也, 順也。【禮·儒行】上通而不困。【註】謂仕則上達乎君, 不困于道德之不足也。【易·節卦】不出戸庭, 知通塞也。 又暢也。【爾雅】四時和爲通正。【註】通, 平暢也。 又總也。【禮·王制】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。【註】通計三十年所入之數, 使有十年之餘也。 又開也。【前漢·何武傳】通三公官。【註】謂更開置之也。 又 也。【前漢·夏侯勝傳】先生通正言。【註】謂 道之也。 又凡人往來交好曰通。【前漢·季布傳】非長者勿與通。又【陸賈傳】剖符通使。 又書名。【白虎通】班固著。【風俗通】應劭著。 又書首末全曰通。【後漢·崔實傳】宜寫一通。又凡物色純者謂之通。【周禮·春官·司�!客ú癄戩�。【註】通帛, 無他物之飾也。 又通鼓。【周禮·地官·鼓人】以金鐸通鼓。【疏】司馬振鐸, 將軍以下卽擊鼓, 故云通鼓。 又井地名。【前漢· 法志】方里爲井, 井十爲通。 又【廣韻】州名。 又【韻會】馬矢曰通。【後漢·戴就傳】以馬通薰之。 又【左傳·杜預註】旁淫曰通。 又叶他郞切, 音湯。【東方朔·七諫】身寢疾而日愁兮, 情沈抑而不揚。衆人莫可與論道兮, 悲精神之不通。 考證:〔【爾雅·釋歲】四時通政。〕 謹按原文作四時和爲通正和爲二字不可删, 今改爾雅四時和爲通正。又爾雅無釋歲今省。〔【白虎通】班彪著。〕 謹照原書班彪改班固。〔又書首末全曰通。【後漢·崔實傳】政論一通。〕 謹照原書政論一通改宜寫一通。〔【前漢·地理志】方里爲井, 井十爲通。〕 謹按語出 法志不出地理志, 今改 法志。〔又馬矢曰通。【後漢·戴就傳】傅以馬通。〕 謹照原傳改以馬通薰之。
分类:【酉集下】【辵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通 tōng 设有阻碍, 可以穿过, 能够达到: 通风。 通天。 通气。 通宵。 通行。 通过。 通衢。贯 通。四 通八达。曲径 通幽。 懂得, 彻底明了: 通晓。 通彻。 通今博古。 通情达理。 传达: 通令。 通讯。 通报。 通告。 通知。 通缉。 通谍。 往来交接: 通敌。 通商。 通邮。 通融。 通假(jiě)(汉字的 通用和假借)。串 通。沟 通。 普遍、全: 通才(指知识广博, 具有多种才能的人)。 通论。 通体。 通身。 通读。 通�!� 通病。 通盘。普 通。 男女不正当的性行为: 通奸。私 通。 笔画数:10; 部首:辶; 笔顺编号:5425112454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