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〔古文〕   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 則 切, 諏去聲。進也, 薦也。【書·舜典】敷奏以言。【詩·小雅】以奏膚公。 又樂一更端曰奏, 故九成謂之九奏。【周禮·春官】九奏乃終, 謂之九成。【詩·小雅】樂具入奏。【禮·樂記】節奏合以成文。【註】節謂曲節, 奏謂動作。【漢書】作族。【嚴安傳】調五聲, 使有節族。 又 類。【晉法】召王公以一尺奏, 王公以下用一尺版。 又人臣言事章疏曰奏。【前漢·汲黯傳】上嘗坐武帳, 黯前奏事。 又與腠通。【儀禮·公食大夫禮】載體進奏。【註】奏, 謂牲體皮膚之理也。 又與輳湊通。【前漢·成帝紀】帝帥羣臣, 橫大河, 奏汾隂。 又叶則古切, 音珇。【詩·大雅】予曰有奔奏。叶下侮。 本作 。【說文】从 , 从 从屮。屮, 上進之義。今通作奏。
分类:【丑集下】【大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奏 zòu 作乐(yuè), 依照曲调吹弹乐器:演 奏。 奏国歌。 奏鸣曲。 封建时代臣子对皇帝陈述意见或说明事情:启 奏。 奏议。 奏疏。 奏折。 奏本。 奏对。 呈现, 取得: 奏效。 奏功。 奏捷(取得胜利)。大 奏奇功。 笔画数:9; 部首:大; 笔顺编号:111341134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