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 昌志切, 音熾。【說文】旌旗之屬。【廣韻】旗幟。【字詁】標也。【廣雅】旛也。【史記·高祖紀】旗幟皆赤。【前漢·淮隂侯傳】拔趙幟, 樹漢赤幟。【註】索隱曰:幟帛長丈五, 廣半幅。 又通作織。【前漢·食貨志】治樓船十丈餘, 加旗織於其上。【註】師古曰:織, 讀曰幟。 又記也。【後漢·虞詡傳】以采綖縫其裾爲幟。【註】幟, 記也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 職吏切, 音志。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 式吏切, 音試。義 同。
分类:【寅集中】【巾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帜 (幟) zhì 旗子:旗 帜。独树一 帜(单独打起一面旗号, 喻自成一家, 亦称“别树一 帜”)。 笔画数:8; 部首:巾; 笔顺编号:25225134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