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〔古文〕 【唐韻】五乎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訛胡切, 音梧。【說文】我自稱也。【爾雅·釋詁】吾, 我也。【左傳·桓六年】我張吾三軍, 而被吾甲兵。【楚辭·九章註】朱子曰:此篇多以余吾 稱, 詳其文意, 余平而吾倨也。又【廣韻】御也。執金吾, 官名。【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】中尉, 秦官, 武帝太初元年, 更名執金吾。【註】師古曰:金吾, 鳥名也, 主辟不祥。天子出行, 職主先導, 以禦非常, 故執此鳥之象以名官。又【後漢·百官志】執金吾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, 月三繞行宮外, 及主兵器。吾猶禦也。【註】應劭曰:執金革, 以禦非�!� 又【集韻】棒名。【古今注】金吾, 車輻棒也。漢官執金吾, 吾, 止也, 執金革禦非常也, 以銅爲之, 黃金塗兩末謂之金吾, 御史大夫司隷校尉亦得執焉。○按顏應二說, 及古今注凡三義, 各不相同, 今 存之。 又昆吾, 國名。【詩·商頌】昆吾夏桀。【箋】已姓。 又地名。【前漢·揚雄傳】武帝廣開上林, 南至宜春鼎湖, 御宿昆吾。【註】晉灼曰:昆吾, 地名, 有亭。 又鍾吾, 國名。漢爲司吾縣。【左傳·昭二十七年】公子燭庸奔鍾吾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東�?に疚峥h。 又番吾, 番音蒲, 卽漢蒲吾縣。【史記·蘇秦傳】秦甲渡河踰漳, 據番吾。【註】徐廣曰:常山有蒲吾縣。正義曰:疑古番吾公邑也。 又余吾, 蠡吾, 朱吾, 已吾, 皆縣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上黨郡余吾縣, 涿郡蠡吾縣, 日南郡朱吾縣。【後漢·郡國志】 留郡已吾縣。 又伊吾, 地名。【後漢·西域傳】伊吾, 舊膏腴之地。 又余吾, 水名。【前漢·匈奴傳】北橋余吾。【註】師古曰:於余吾水上作橋。 又【正字通】伊吾, 除哦聲, 亦作咿唔。 又姓。【廣韻】漢有廣陵令吾扈。又複姓。五氏, 徐吾以鄕爲氏。鍾吾, 昆吾以國爲氏。由吾, 由余之後。又古有肩吾子, 隱者。 又【正字通】借爲支吾。與枝梧通。 又【集韻】【類篇】 牛居切, 音魚。【晉語】暇豫之吾吾。【註】吾讀如魚, 吾吾, 不敢自親之貌。 又山名。【史記·河渠書】功無已時兮吾山平。【註】徐廣曰:東郡東阿有魚山, 或者是乎。 又【廣韻】五加切【集韻】牛加切, 音牙。允吾, 縣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金城郡允吾縣。【註】應劭曰:允吾, 音鈆牙。 又【讀書通】童通作吾。【管子·海王篇】吾子食鹽二升少半。【註】吾子, 謂小男小女也。【正字通】古本管子作童。
分类:【丑集上】【口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吾 wú 我, 我的: 吾身。 吾国。 吾辈。 姓。 Iwe 吾 yù 古同“御”, 抵御。 Iwe 笔画数:7; 部首:口; 笔顺编号:1251251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