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【唐韻】九魚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斤於切, 音居。【說文】戟挶也。【詩·豳風箋】韓詩云:口足爲事曰拮据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 居御切, 音據。手病也。 又與據通。【前漢·揚雄傳】潭思渾天, 參摹而四分, 之極於八十一, 旁則三摹九据, 極之七百二十九贊, 亦自然之道也。【註】据, 今據字, 猶位也, 處也。又【酷吏傳贊】趙禹据法守正。 又【司馬相如·大人賦】据以驕騖。【註】張揖云:据, 直項也。 (據)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 居御切, 音鋸。【說文】杖持也。【論語】據於德。 又【廣韻】依也。【易·困卦】困于石, 據于蒺藜。【詩·邶風】亦有兄弟, 不可以據。【左傳·僖五年】享祀豐潔, 神必據我。【註】據猶安也。 又引也, 援也。【爾雅疏序】事有隱滯, 援據徵之。 又按也。【禮·玉藻】君賜稽首據掌, 致諸地。【疏】覆左手按於右手之上也。【老子·道德經】猛獸不據。【註】以爪按拏曰據。 又拒守也。【史記·趙奢傳】先據北山上者勝。 又姓。明宣德漏刻博士據成。 又【集韻】其踞切, 音遽。有形之貌。與莊子覺則蘧蘧然之蘧同。 又【史記註】訖逆切, 音戟。【呂后紀】見物如蒼犬, 據高后掖。又叶求於切, 音蘧。【史記·龜筴傳】事有所疾, 亦有所徐。物有所拘, 亦有所據。 通作据。見据字註。
分类:【卯集中】【手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据 (據) jù 凭依、倚仗: 据点。 据险固守。 占有:窃 据。盘 据。 据为己有。 可以用做证明的事物:字 据。证 据。单 据。论 据。契 据。言之有 据。 按照: 据实。 据称。依 据。 据事直书。 据 (據) jū 〔拮 据〕见“ (據)拮”。 笔画数:11; 部首:扌; 笔顺编号:12151312251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