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解释: 李烈钧(1882-1946) : 江西武宁人。留学日本, 加入同盟会。曾任云南讲武堂教官。武昌起义后, 在九江策动新军起义, 任江西都督。1913年在湖口起义, 掀起“二次革命”。先后参加护国运动和护法运动。拥护孙中山的三大政策。后任国民党中央委员、国民党政府委员。
分解解释:
| 李 | (lǐ,)李
lǐ
落叶小乔木, 果实称“李子”, 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, 可食:李代桃僵(原用“桃”“李”共患难来喻 | 查看详解 | | 烈 | (liè,)烈
liè
火势猛;引申为猛, 厉害:烈火。烈焰。烈酒。烈马。烈性。激烈。剧烈。
气势盛大:轰轰烈烈。 | 查看详解 | | 钧 | (jūn,)钧
(鈞)
jūn
古代重量单位, 合三十斤:千钧一发(一根头发挂着三万斤重的东西, 喻极其危急)。雷霆 | 查看详解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