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録事
基本解释:

1.职官名。晋公府置录事参军﹐掌总录众官署文簿﹐举弹善恶。后代刺史领军而开府者亦置之。省称"録事"。隋初以为郡官﹐相当于汉时州郡主簿。唐宋因之﹐京府中则改称司录参军。元废。清初各部又设录事﹔清末新官制﹐京师各部及京内外各级司法衙门均设有八品以下录事。 2.指民国时官府或其他机构中任抄写工作的低级职员。 3.唐代曲江宴上进士所推举的督酒人。 4.称会饮时执掌酒令的人。 5.妓女。 6.开设赌局﹐坐分其利的人。


分解解释:
(lù,)録 lù 见“录”。 笔画数:16; 部首:釒; 笔顺编号:3411243151124134 查看详解
(shì,)●事shìㄕˋ ◎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 查看详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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