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解释: 清政府对蒙古族的政治制度。1624-1771年推行于蒙古族地区。在蒙古原有社会制度基础上, 参照八旗制度组织原则建立。旗为军政合一单位, 平时生产, 战时出征。数旗合成盟。由清政府任命旗长、盟长。对稳定蒙古社会秩序起一定作用。解放后废除, 只保留盟旗称谓, 盟相当于地区, 旗相当于县。
分解解释:
| 盟 | (méng,)盟
méng
旧时指宣誓缔约, 现指阶级的联合, 国与国的联合:盟军。盟友。同盟国。盟约。山盟海誓。
指 | 查看详解 | | 旗 | (qí,)旗
qí
用布、纸、绸子或其他材料做成的标识(zh?), 多是长方形或方形:旗子。旗帜。旗号。旗舰。旗 | 查看详解 | | 制 | (zhì,)制(製)zhì◎规定:因地制宜。制定。制式。制宪 | 查看详解 | | 度 | (dù,duó,)度
dù
计算长短的器具或单位:尺度。刻度。度量衡。
事物所达到的境界:程度。高度。风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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