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 古火切, 音裹。【說文】木實也。从木, 象果形在木之上。【易·說卦】乾爲天, 爲木果。【註】果實著木, 有似星之著天也。【周禮·地官】甸師共野果蓏之屬。【應劭曰】木曰果, 草曰蓏。【張晏曰】有核曰果, 無核曰蓏。又勝也, 尅也。【左傳·宣二年】殺敵爲果, 致果爲毅。 又決也。【禮·內則】將爲善思, 貽父母令名必果。 又驗也。【宋書·后妃傳】今果然矣。 又釋氏因果。【隋書·經籍志】釋迦敎化弟子多有正果者。 又果然, 獸名。【宋國史補】揚州取一果然, 數十果然可得。 又【爾雅·釋蟲】果蠃, 蒲盧。【疏】細腰蠭也。 又與惈通。【左思·吳都賦】風俗以韰果爲嫿。【方言】惈, 勇也, 古字通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 苦果切。音顆。果然。飽貌。【莊子·逍遙遊】三餐而反, 腹猶果然。 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 同婐。女侍也。【孟子】二女果。 又通裸。【廣韻】赤體也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 與祼通。【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】大賔客則攝而載果。【小宗伯】辨六彝之名物, 以待果將。 又魯火切, 音臝。【周禮·春官·宗伯】龜人掌六龜之屬, 東龜曰果屬。字从田从木, 今趨便作果, 俗作菓, 非。 考證:〔【易·下繫】乾爲天, 爲木果。〕 謹照原文下繫二字改爲說卦。〔【左傳·宣元年】〕 謹照原文元改二年。〔又與蜾通。【左思·吳都賦】風俗以韰果爲嫿。〕 謹照原文蜾改惈。〔【小宗伯】辨六彝之名物, 以待祼將。〕 謹照原文祼改果。
分类: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果 guǒ 某些植物花落后含有种子的部分: 果实。 果品。 果木。结 果(a.结出 果实;b.事情的结局或成效)。 结局, 与“因”相对:因 果。成 果。 坚决: 果决。 果断。 确实, 真的: 果真。如 果。 充实, 饱足: 果腹。 姓。 因 笔画数:8; 部首:木; 笔顺编号:25111234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