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〔古文〕 【唐韻】【集韻】古丸切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沽歡切, 音官。【說文】關也, 所以掩屍。【玉篇】棺之言完, 所以藏屍令完也。【孝經註】周尸爲棺, 周棺爲椁。後漢趙咨曰:棺椁之造, 自黃帝始。【禮·檀弓】有虞氏瓦棺, 夏后氏墍, 周殷人棺椁。【喪大記】國君大棺八寸, 屬六寸, 椑四寸。上大夫大棺八寸, 屬六寸。下大夫大棺六寸, 屬四寸。士棺六寸。【註】大棺最在外, 屬在大棺內, 椑又在屬內, 是國君三重也。 又【集韻】古玩切, 音貫。棺斂也。【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】晉人圍曹, 門焉, 多死。曹人尸諸城上, 晉人稱舍于墓, 師遷焉。曹人兇懼, 爲其所得者, 棺而出之。 又【集韻】古患切, 音慣。義同。 又叶居員切, 音涓。【陸機·弔魏武文】氣衝襟以嗚咽, 涕垂睫而汍瀾。違率土以靖寐, 戢彌天乎一棺。瀾音連。
分类: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棺 guān 装殓死人的器具: 棺材。 棺木。 棺椟。 棺椁。盖 棺论定。 笔画数:12; 部首:木; 笔顺编号:123444525151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