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 子例切, 音霽。【說文】祭祀也。从示, 右手持肉。 又【尚書·大傳】祭之言察也。察者, 至也, 言人事至於神也。 又【孝經·士章疏】祭者, 際也, 人神相接, 故曰際也。詳見【禮·記祭法祭統祭義】諸篇。 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側界切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側賣切, 音債。周大夫邑名。 又姓, 周公子祭伯, 其後爲氏。
分类:【午集下】【示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祭 jì 对死者表示追悼、敬意的仪式: 祭奠。 祭礼。 祭灵。 祭典。 祭扫。 供奉鬼神或祖先: 祭祖。 祭天。 祭祀。 祭灶。 使用(法宝): 祭起一件法宝。 祭 zhài 姓。 笔画数:11; 部首:示; 笔顺编号:35445411234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