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【唐韻】其遇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衢遇切【正韻】忌遇切, 音懼。【說文】共置也。【廣韻】備也, 辦也, 器具也。【儀禮·饋食禮】東北面告濯具。【前漢·劉澤傳】田生子請張卿臨, 親修具。【註】師古曰:具, 供具也。【荀子·王制篇】具具而王, 具具而霸。【註】言具其所具也。又與俱通。【詩·小雅】則具是違。【詩詁】俱也。又姓。【左傳】有具丙。又【詩·小雅】爾牲則具。【註】居律反, 音橘。又【韻補】叶忌救切, 求去聲。【漢·馬融·廣成頌】上無飛鳥, 下無走獸。虞人植旍, 獵者效具。車弊田罷, 從入禁囿。 考證:〔又姓。【左傳】有丙具。〕 謹按其右具丙見襄公十八年左傳。謹將丙具改爲具丙。
分类:【子集下】【八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具 jù 器物:器 具。 备有: 具备。 具有。别 具只眼(形容 具有独到的眼光和见解)。 备, 办: 具呈。 具结。 具名。 具领。敬 具菲酌。 古同“俱”, 都, 完全。 量词, 用于某些器物和棺材、尸体:座钟一 具。一 具男尸。 笔画数:8; 部首:八; 笔顺编号:25111134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