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【廣韻】【正韻】則前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將先切, 音湔。【說文】表識書也。【篇�!抗耪呒o其事, 以竹編次爲之。【廣雅】箋, 云也。又書也。 鄭康成衍毛氏詩, 傳之未盡者曰箋。【呂忱·字林】鄭以毛學審備, 遵暢厥旨, 所以表明毛意, 記識其事, 故特稱爲箋。【博物志】聖人制作曰經, 賢者著述曰傳, 鄭康成註《毛詩》曰箋。或云毛公嘗爲北�?な�, 鄭是此郡人, 謙敬不敢言註, 但表識其不明者耳。 【玉篇】通作牋。
分类:【未集上】【竹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箋 jiān 见“笺”。 笔画数:14; 部首:竹; 笔顺编号:31431415341534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