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【唐韻】 履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補履切【正韻】補委切, 音比。【說文】匕, 相與比敘也。亦所以用取飯。一名柶。【玉篇】匙也。【易·震卦】不喪匕鬯。【詩·小雅】有捄棘匕。【註】以棘爲匕, 所以載鼎肉, 而升之于俎也。【三國志·劉先主傳】先生方食, 失匕箸。又匕首。【通俗文】劒屬。其頭類匕, 短而便用, 故曰匕首。【史記·吳世家】專諸置匕首于炙魚中, 以刺吳王僚。【刺客傳】荆軻至秦獻燕督亢地圖, 圖窮而匕首見。【註】荆軻懷數年之謀, 而事不就者, 尺八匕首不足恃也。【劉向·說苑】尺八短劒頭似匕。
分类:【子集下】【匕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匕 bǐ 〔 匕首〕短�!� 古代指勺、匙之类的取食用具:“先主方食, 失 匕箸”。 笔画数:2; 部首: 匕; 笔顺编号:35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