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【唐韻】居迄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居乙切, 音 。【說文】止也。【徐曰】言所止也。【玉篇】畢也。【增韻】終也, 了也。【字彙】盡也。【書·呂 】典獄非訖于威, 惟訖于富。【疏】訖是盡也, 故傳以訖爲絕。【穀梁傳·僖九年】毋訖糴。【註】訖, 止也。謂貯粟。 又竟也。【前漢·王莽傳】劉歆訖不吿。【師古註】訖, 竟也。 又【史記·司馬貞·三皇紀】《春秋緯》稱, 自開闢至獲麟, 分爲十紀, 十曰流訖紀。 又【集韻】許訖切, 音肸。與迄同。【爾雅·釋詁】至也。【尚書·孔序】自唐虞以下訖于周。【前漢·成帝詔】訖今不攺。 【說文】本作 。
分类: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訖 qì 见“讫”。 笔画数:10; 部首:言; 笔顺编号:4111251315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