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 居吏切, 音冀。【說文】疏也。【徐曰】謂一一分別記之也。【博雅】識也。【釋名】紀也。【玉篇】錄也。【廣韻】志也。【書·益稷】撻以記之。【傳】使記識其過也。【禮·王制】太史典禮執 記。【註】國有禮事, 則豫執 策, 記載所當行之禮儀。【唐書·于志寧傳】左有記言之史, 右有記事之官。【關尹子·五鑑篇】昔遊再到, 記憶宛然。 又【博雅】書也。【前漢·蕭望之傳】待詔鄭朋奏記于蕭望之。【註】記, 書也。奏記自朋始。【文心雕龍】後漢始有公府奏記, 記之言志, 進己志也。 又【正字通】文符也。【後漢·鍾離意傳】少爲郡督郵, 時部縣亭長有受人酒禮者, 府下記案考之, 意封還記, 太守甚賢之。 又官名。【後漢·百官志】記室令史, 主上表章報書記。 又與其通。【字彙補】助語辭。【詩·王風】彼其之子。【箋】其或作記。或作己。讀聲相似。 又叶苟起切, 音几。【崔琰·述初賦】望高密以亟征, 戾衡門而造止。覿游夏之峩峩, 聽大猷之篇記。一說本作紀, 紀與止叶, 譌作記。
分类: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記 jì 见“记”。 笔画数:10; 部首:言; 笔顺编号:4111251515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