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〔古文〕 【唐韻】郞擊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狼狄切, 音靂。【說文】過也。一曰經歷。【書·梓材】殺人歷人。【註】歷人者, 罪人所過。【前漢·天文志】合散犯守, 陵歷鬭食。【韋昭註】自下往觸之曰犯, 居其宿曰守, 經之爲歷, 突掩爲陵, 星相擊爲鬭。 又次也。【禮·月令】季冬, 命宰歷卿大夫至於庶民。【註】歷, 猶次也。 又盡也。謂徧及之也。【書·盤庚】歷告爾百姓于朕志。【前漢·劉向傳】歷周唐之所進以爲法。【師古註】歷謂歷觀之。 又踰也, 越也。【孟子】不歷位而相與言。【大戴記】竊盜歷法妄行。 又疎也。【宋玉·登徒子好色賦】齞脣歷齒。【註】歷, 猶疎也。【後漢·列女傳】蓬髮歷齒, 未知禮則。 又錯也。【莊子·天地篇】交臂歷指。 又亂也。【大戴記】歷者, 獄之所由生。【註】歷, 歷亂也。【鮑照詩】黃絲歷亂不可治。 又歷歷, 行列貌。【古樂府】歷歷種白楡。 又釜鬲謂之歷。【史記·滑稽傳】銅歷爲棺。【索隱曰】歷卽釜鬲也。 又歷錄, 文章之貌。見【詩疏】。 又寂歷, 猶寂寞也。【張說詩】空山寂歷道心生。 又山名。【括地志】蒲州河東縣雷首山, 一名中條, 一名歷山, 舜耕處。【廣輿記】蒲州今屬平陽府。又濟南有歷山, 《漢志》充縣亦有歷山。 又縣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信都國有歷縣。又歷城縣, 屬濟南, 卽齊州縣也。【地理通釋】田廣罷歷下兵, 卽其地。後漢安帝建光三年, 黃龍見歷城。 又湖名。【廣輿記】歷湖, 在和州城西, 周七十里, 爲郡之巨浸。 又《爰歷》, 書名。【說文序】趙高作《爰歷篇》, 所謂小篆。 又與曆日之曆同。【前漢·律歷志】黃帝造歷。又《世本》曰容成造歷。《尸子》曰羲和造歷。或作曆。 又與霹靂之靂同。【前漢·天文志】辟歷夜明。【後漢·蔡邕傳】辟歷數發。 又與馬櫪之櫪同。【前漢·梅福傳】伏歷千駟。 又同壢。坑也。 考證:〔【索隱註】歷卽釜鬲也。〕 謹按索隱卽史記註之名, 旣稱索隱不得稪稱註, 謹改註爲曰。
分类:【辰集下】【止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历 (歷曆) lì 经过:经 历。来 历。阅 历。 历尽甘苦。 经过了的: 历程。 历代。 历史。 历来。 遍、完全: 历览。 历数(sdiào)。 推算年、月、日和节气的方法: 历法。 笔画数:4; 部首:厂; 笔顺编号:1353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