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〔古文〕 【唐韻】賞職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設職切, 音式。【說文】常也。一曰知也。【長箋】訓常無意義。【玉篇】識, 認也。【增韻】能別識也。又見識也。【詩·大雅】不識不知, 順帝之則。【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】吳公子札聘于鄭, 見子產如舊相識。【老子·道德經】前識者, 道之華而愚之始。【莊子·繕性篇】道固不小行, 德固不小識。【揚子·法言】多聞見而識乎正道者, 至識也。多聞見而識乎邪道者, 迷識也。 又草名。【大戴禮·夏小正】三月采識。識, 草也。 又州名。【唐書·地理志】識利州屬高麗降戸州。 又姓。見【姓纂】。 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 職吏切, 音志。與誌同。記也。【易·大畜】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, 以畜其德。【書·益稷】書用識哉。【論語】女以予爲多學而識之者與。 又【韻會】器之款鏤爲識。【史記·孝武紀】鼎文鏤無款識。【註】韋昭曰:款, 刻也。師古曰:識, 記也。楊愼曰:三代鐘鼎文, 隱起而凸曰款, 以象陽, 中陷而凹曰識, 以象隂。 又【韻會】通作志。【周禮·春官】保章氏掌天星, 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。【鄭註】志, 古文識字, 記也。 又【讀書通】通作幟。【後漢·虞詡傳】以采綖縫賊裾爲幟。【註】幟, 記也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 式吏切, 音試。義同。又【韻會】表識, 謂有所標表, 令異日可識知也。【左傳·宣十二年杜註】楚以茅爲旌識, 謂以旌旗爲表也。【前漢·劉向傳】不可不識也。【師古註】墓須表識。俱音試。 又【集韻】【類篇】 昌志切, 音熾。義同。又【釋名】識, 幟也。有章幟可按視也。【前漢·王莽傳】旌旗表識。【師古註】識讀與幟同。 又叶式列切, 音刷。【崔駰·達旨】傳序歷數, 三代興滅。大庭尚矣, 赫胥罔識。 又叶施灼切, 音爍。【蘇軾·毛長官詩】宦遊逢此歲年惡, 飛蝗來時半天黑。羨君封境稻如雲, 蝗自識人人不識。 【集韻】或書作 。
分类: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識 shí 笔画数:19; 部首:言; 笔顺编号:4111251414312511534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