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正韻】 倉故切, 音措。【說文】醶也。【徐曰】今人以此爲酬酢字, 反以醋爲酢字, 時俗相承之變也。【玉篇】酸也。【急就篇】酸醎酢淡辨濁淸。【馬第伯·封禪記】酢棃酸棗。【隋書·酷吏傳】長安語曰:寧飮三升�。灰姶藓攵�。 又【廣韻】在各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疾各切, 音昨。客酌主人也。【廣韻】酬酢。【倉頡篇】主答客曰酬, 客報主人曰酢。【易·繫辭】是故可與酬�。膳c祐神矣。【詩·小雅】君子有酒, 酌言酢之。【傳】�。瑘笠�。 又器名。【揚子·方言】甑自關而東謂之甗, 或謂之酢鎦。
分类:【酉集下】【酉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酢 zuò 客人用酒回敬主人:酬 酢(主客相互敬酒, 引申为朋友交往应酬)。 酢爵(回敬主人用的酒器)。 笔画数:12; 部首:酉; 笔顺编号:125351131211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