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【唐韻】甫微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匪微切, 音飛。【說文】違也。从飛下翄, 取其相背。【玉篇】不是也。【書·說命】無恥過作非。【易·繫辭】辨是與非。 又【玉篇】下也。 又【玉篇】隱也。 又【增韻】訾也。【孝經·五 章】非聖人者無法, 非孝者無親。 又【玉篇】責也。【前漢·魏相傳】使當世責人非我。 又山名。【山海經】非山之首, 其上多金玉。 又姓。【風俗通】非子, 伯益之後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 尾切, 音斐。【集韻】本作誹。謗也。【前漢·食貨志】不入言而腹非。【史記·平準書】作腹誹。又【鼂錯傳】非謗不治。【註】非, 讀曰誹。 又【韻會】方未切, 音沸。本作誹。義同。
分类:【戌集中】【非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非 fēi 不, 不是: 非凡。 非法。 非分(fèn )。 非礼。 非但。 非同小可。啼笑皆 非。 不对, 过失:痛改前 非。文过饰 非。习 非成是(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, 反认为是对的)。 与“不”呼应, 表示必须(有时后面没有“不”字):我 非看这本书。 责怪, 反对: 非难(nàn )。 非议。无可厚 非。 指“阿 非利加洲”(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。简称“ 非洲”):东 非。西 非。 是 笔画数:8; 部首: 非; 笔顺编号:21112111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