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 符分切, 音汾。【廣韻】魚大首。亦衆貌。【詩·小雅】魚在在藻, 有頒其首。 又【唐韻】布還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逋還切, 音班。【廣韻】布也, 賜也。【禮·明堂位】頒度量而天下大服。【註】頒, 讀爲班。【周禮·天官·大宰】匪頒。【註】匪, 分也。頒, 讀爲班布之班, 謂班賜也。 又【說文】鬢也。【正韻】頟兩旁曰頒。【孟子】頒白者。【註】頒, 班也。頭半白班班者也。 又分也。【書·洛誥】乃惟孺子, 頒朕不暇。【傳】我爲政, 常若不暇。汝惟小子, 當分取我之不暇而行之。【釋文】頒音班。又甫云反。 又【說文】通作朌。【禮·王制】名山大澤不以朌。【釋文】朌讀爲頒, 賦也。 又鳥名。【揚子·方言】戴勝, 自關而東或謂之戴頒。 又【揚子·方言】鋪頒, 索也。東齊曰鋪頒, 猶秦晉言抖藪也。 又古通先韻, 連切, 音邊。【蘇軾·澄泥硯詩】長安新硯石同堅, 不待書來遂許頒。
分类:【戌集下】【頁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颁 (頒) bān 发下: 颁发。 颁布。 颁赏。 颁示。 颁行。 古同“班”、“斑”, 头发花白。 笔画数:10; 部首:页; 笔顺编号:3453132534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