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【唐韻】【韻會】是執切【集韻】寔入切【正韻】寔執切, 音拾。【說文】十, 數之具也。一爲東西, 丨爲南北, 則四方中央具矣。易, 數生于一, 成于十。【易·繫辭】天九地十。【前漢·韓安國傳】利不十者, 不易業。又通作什。【孟子】或相什百。【前漢·谷永傳】天所不饗, 什倍於前。【枚乗傳】此其與秦地相什, 而功相百。又【韻會】令官文書借作拾。又【陸游老學菴筆記】轉平聲, 可讀爲諶。白樂天詩:綠浪東西南北路, 紅欄三百九十橋。宋文安公宮詞:三十六所春宮館, 一一香風送管絃。鼂以道詩:煩君一日殷勤意, 示我十年感遇詩。
分类:【子集下】【十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十 shí ㄕˊ ◎ 数名, 九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拾”代)。 ◎ 表示多、久:~室九空。 ◎ 表示达到顶点:~足。~成。 中译英:ten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