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【唐韻】過委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古委切, 音垝。【說文】責也。【前漢·京房傳】臣出守郡, 自詭效功。【師古註】自以爲憂責也。【孔融·薦禰衡表】昔賈誼求試屬國, 詭繫單于。【註】自責必繫單于也。 又【玉篇】欺也, 謾也。【類篇】詐也。【穀梁傳·文六年】詭辭而出。【註】不以實吿人。 又【玉篇】怪也。【莊子·齊物論】是其言也, 其名爲弔詭。【註】弔詭, 至怪也。 又【增韻】異也。【前漢·劉輔傳】此其言必有卓詭切至當聖心者。【師古註】詭, 異於衆也。【後漢·班固傳】殊形詭制。【註】詭, 異也。 又違也。【前漢·董仲舒傳】有所詭於天之理與。【師古註】違也。 又毀也。【後漢·班固傳論】固之序事不激詭。【註】激, 揚。詭, 毀也。 又【廣雅】詭隨, 小惡也。【詩·大雅】無縱詭隨。【註】不顧是非, 而妄隨人也。 又【廣韻】橫射物爲詭遇。【孟子】爲之詭遇。【趙註】橫而射之也。【朱註】不正而與禽遇也。 又譎詭, 變化也。【張衡·東京賦】瑰異譎詭。 又【廣雅】詭犀, 總也。總, 音思。 又【正韻】戾也。 又星名。【前漢·天文志】司詭星出西方。【孟康註】星大而有尾, 兩角, 熒惑之精也。 又邑名。【史記·秦始皇紀】將軍蒙騖, 攻魏氏畼有詭。【註】畼有詭, 魏邑名。 又姓。【左傳·莊十六年】晉武公伐夷, 執夷詭諸。【註】詭諸, 周大夫。夷, 采地名。 又人名。【史記·齊世家】桓公長衞姬生無詭。【左傳】作無虧。 又通作恑。【陸機·辯亡論】古今詭趣。【註】詭, 變也。同恑。 【集韻】或作謉、譌。【正韻】亦作佹、傀。
分类: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诡 (詭) guǐ 欺诈, 奸滑: 诡称。 诡道。 诡诈。 诡辩(a.无理强辩;b.逻辑学上指似是而非的论证, 如“ 诡 诡论”)。 怪异, 出乎寻常: 诡异。 诡怪。 诡秘(隐秘难测)。 诡谲。 责成: 诡求(责求, 索讨, 如“ 诡 诡无已”)。 违反:言行相 诡。 笔画数:8; 部首:讠; 笔顺编号:45351355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