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新华字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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拼音: qǔ , 笔划: 8
部首: 五笔输入法: bc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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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解字:
原文:【唐韻】七庾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此主切, 娶上聲。【說文】捕取也。从又耳。【玉篇】資也, 收也。【廣韻】受也。【增韻】索也。【禮·儒行】力行以待取。【史記·魯仲連傳】爲人排難解紛, 而無取也。【管子·白心篇】道者, 小取焉則小得福, 大取焉則大得�!S帧卷崟糠部藬巢挥脦熗皆蝗�。又【前漢·王莽傳】考論五經, 定取禮。【註】師古曰:�。x曰娶。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逡須切, 音趨。【集韻】取慮, 縣名, 在臨淮。又【集韻】雌由切, 音秋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留浚儀。【註】師古曰:取慮, 縣名。音秋盧。取又音趨。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此苟切, 音趣。【杜甫·遭田父泥飮詩】今年大作社, 拾遺能住否。呌婦開大瓶, 盆中爲吾取。感此氣揚揚, 須知風化首。又【正韻】索也。【詩·小雅】如酌孔取。【箋】謂度所勝多少。又【六書本義】通用伸, 伸通取。訓索, 取轉聲, 與娶趣字同。又【古文奇字】朱謀曰:古文�。僧敶佑肼�。人與而我取也。

分类:【子集下】【又字部】


基本解释:

详细解释



拿:索 。 书。 款。窃 。
选择:选 。 材。 景。 道。 样。
采用:采 。听 。吸 。可 。 精用弘。
得到, 招致:获 。 经。 偿。 悦。
消去: 消。 缔。
与予去存弃舍送

笔画数:8;
部首:又;
笔顺编号:1221115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