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〔古文〕嚞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 陟列切, 音蜇【爾雅·釋言】哲, 智也。【書·舜典】濬哲文明。【說命】知之曰明哲。【洪範】明作哲。【揚子·方言】哲, 知也。齊宋之閒謂之哲。【前漢·于定國傳贊】哀鰥哲獄。【註】師古曰:知獄情也。 又【正字通】叶音質。【陸機·陸抗誄】人玩其華, 鮮識其實。於穆我公, 因心則哲。 又【唐韻正】叶音制。【曹植·黃帝贊】少典之孫, 神明聖哲。土德承火, 赤帝是滅。服牛乗馬, 衣裳是制。氏雲名官, 功冠五列。滅, 亡例反, 列音例。【傅玄·祀景帝登歌】執競景皇, 克明克哲。旁作穆穆, 惟祇惟畏。 【說文】或作悊。【廣韻】與喆同。
分类:【丑集上】【口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哲 zhé 有智慧: 哲人。 哲嗣(称别人子孙的敬辞)。 哲理(关于宇宙和人生的原理)。 哲学(关于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)。 聪明智慧的人:先 哲。 笔画数:10; 部首:口; 笔顺编号:1213312251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