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〔古文〕 【唐韻】場伯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直格切, 音澤。【說文】宅, 所托也。【爾雅·釋言】居也。【疏】謂居處也。【釋名】宅, 擇也, 擇吉處而營之也。【書·禹貢】四隩旣宅。【召誥】太保朝至于洛卜宅。又【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】辨十有二土之名物, 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。 又所居之位亦曰宅。【書·舜典】使宅百揆。又【立政】克用三宅三俊。【註】宅以位言, 俊以德言。三宅, 謂居常伯常任準人之位者。又【禮·郊特牲】土反其宅。 又定也。【書·康誥】亦惟助王宅天命。【註】安定天命也。 又宅兆亦曰宅。【禮·雜記】大夫卜宅與葬日。 又叶徒落切, 音鐸。【詩·小雅】其究安宅。叶上作。【大雅】乃眷西顧, 此維與宅。叶上廓莫。 【集韻】或作度。 考證:〔【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】以土宜之法相民宅, 而知其利害, 以阜人民。〕 謹照原文改辨十有二土之名物, 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。
分类:【寅集上】【宀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宅 zhái 住所, 房子(多指较大的):住 宅。内 宅(指住 宅内女眷的住处)。 宅门。 宅邸。 宅第。 葬地, 墓穴: 宅兆(坟墓的四界)。 居�。� 宅心仁厚(居心仁义厚道)。 笔画数:6; 部首:宀; 笔顺编号:445315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