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康熙字典解字: 原文:【字彙】同 。【正字通】俗聲字。 (聲)〔古文〕殸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書盈切【正韻】書征切, 聖平聲。【說文】音也。【書·舜典】詩言志, 歌永言, 聲依永, 律和聲。【傳】聲謂五聲, 宮商角徵羽也。【禮·月令】仲夏之月, 止聲色。【註】聲謂樂也。 又凡響曰聲。【張載·正蒙】聲者, 形氣相軋而成。兩氣者, 谷響雷聲之類。兩形者, 桴鼓叩擊之類。形軋氣, 羽扇敲矢之類。氣軋形, 人聲笙簧之類。皆物感之良能, 人習而不察耳。【韻會】韻書平上去入爲四聲。 又聲敎。【書·禹貢】東漸于海, 西被于流沙, 朔南曁聲敎, 訖于四�!!咀髠鳌の牧辍繕渲L聲。【註】因土地風俗, 爲立聲敎之法。 又聲譽。【孟子】故聲聞過情, 君子恥之。【註】聲聞, 名譽也。 又宣也。【孟子】金聲而玉振之也。【註】聲, 宣也。 又【諡法】不生其國曰聲。【註】生于外家。【春秋·經傳集解】繼室以聲子, 生隱公。【註】聲, 諡也。 又姓。 又【韻補】叶尸羊切, 音商。【韓愈·贈張籍詩】嬌兒未絕乳, 念之不能忘。忽如在其側, 耳若聞啼聲。
分类:【丑集中】【士字部】 基本解释: 详细解释 声 (聲) shēng 物体振动时所产生的能引起听觉的波: 声音。 声带。 消息, 音讯: 声息。不通 声气。 说出来让人知道, 扬言, 宣称: 声明。 声辩(公开辩白)。 声泪俱下。 声嘶力竭。 名誉:名 声。 音乐歌舞: 声伎(女乐, 古代的歌姬舞女)。 声色。 笔画数:7; 部首:士; 笔顺编号:1215213 |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