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新华字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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拼音: zhǐ , 笔划: 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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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解字:
原文:〔古文〕【唐韻】職雉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軫視切, 音旨。【說文】手指也。【易·說卦】艮爲指。【疏】取其執止物也。【左傳·宣四年】子公之食指動。【疏】一巨指, 二食指, 三將指, 四無名指, 五小指。又【定十四年】以戈擊闔廬傷將指。【註】足, 大指也。言其將領諸指。足之用力, 大指居多。手之取物, 中指爲長。故足以大指爲將, 手以中指爲將。  
又【廣韻】斥也。【易·繫辭】辭也者, 各指其所之。【疏】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。  
又示也。【禮·玉藻】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。【前漢·蕭何傳】發蹤指示獸處者, 人也。【註】指示者, 以手指示之。  
又【增韻】指麾也。【禮·曲禮】六十曰耆指使。【註】指事使人也。【前漢·賈誼傳】頤指如意。【註】但動頤指麾, 則所欲皆如意。  
又直指, 官名。【前漢·武帝紀】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, 衣繡衣, 杖斧, 分部, 逐捕羣盜。  
又與旨恉通。意向也。【書·盤庚】王播告之修, 不匿厥指。【前漢·孔光傳】不希指苟合。【註】希望天子之旨意也。  
又歸趣也。【孟子】言近而指遠者, 善言也。【前漢·河閒獻王傳】文約指明。【註】指, 謂義之所趨, 若人以手指物也。  
又美也。【荀子·大略篇】不時宜, 不敬交, 不驩欣, 雖指非禮也。 【集韻】或从月作脂。
考證:〔【定十四年】闔廬傷將指。〕 謹照原文闔廬上增以戈擊三字。

分类:【卯集中】【手字部】


基本解释:

详细解释


zhǐ
手伸出的支体(脚趾亦作“脚 ”):手 。巨 (大拇 )。 甲。 纹。 印。屈 可数。
量词, 一个手 的宽度:下了三 雨。
(手 或物体尖端)对着, 向着: 着。 画。 南针。 手画脚。
点明, 告知: 导。 引。 正。 责。 控( 名控告)。 摘。 挥。 日可待。
直立, 竖起:令人发(f�。� (形容极为愤怒)。
意向针对: 标。 定。
古同“旨”, 意义, 目的。

笔画数:9;
部首:扌;
笔顺编号:1213525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