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官: 加官为在原有的官职之外, 兼任其他官职。 据《汉书。百官公卿表上》记载:侍中、左右曹、诸吏、散骑、中常侍, 都是加官, 被加官者有列侯、将军、列卿、诸种大夫、郎将、都尉、尚书、太医令、太官令、甚至郎官中最低的郎中, 而且没有员额限制, 多达数十人。加侍中、中常侍者, 得以出入宫廷, 侍从皇帝左右, 起初分别掌管御物杂务, 后来渐渐参与朝政。加左右曹者, 掌管在殿中接受尚书奏事。加诸吏者, 职掌检举弹劾不法官吏。被加散骑者, 得以在皇帝出行时骑从左右, 侍卫天子。 给事中: 也是加官, 被加者有诸种大夫、博士、议郎。加此官后, 得以出入宫禁, 侍从左右, 以备皇帝随时顾问应对。此类为谏官, 其地位相当于中常侍。宦官中黄门侍郎中有加给事黄门者, 得以给事禁中黄闼[宫中小门]之内, 亲近并宿卫皇帝, 其地位仅次于郎将与诸种大夫。这些都是秦朝的制度, 西汉承袭之。魏晋之后, 才逐渐成为正员。 “给事”的含义, 就是在皇宫禁止一般人出入的地方供职、服务。也是给事中这一官职的简称。 领:领, 是兼职, 主管的意思。如�:胙蛭嗡诙嘉�, 领大司农;东郭咸阳、孔仅为大农丞, 领盐铁事;霍光以大将军领尚书事;刘向为光禄大夫, 领校中五经秘书。 兼:职务较高的官职兼任较低职务职权。张安世车骑将军、光禄勋, 又迁右将军、光禄勋;宣帝拜萧望之为前将军兼光禄勋;赵充国为后将军兼水衡都尉。�;菸医娴涫艄�。 行:(兼摄)行官也是兼摄的官职制度, 具有代理性质, 有多种情形: 1.大官兼管小官职权的事务, 诸如:宗正刘德行京兆尹事;韩延寿为太常, 行大行令事;少府乐成行大鸿胪事。汉宣帝临终拜萧望之为前将军、光禄勋, 太子少傅周堪为光禄大夫, 共领尚书事。 2.小官代行大官职权的事务, 诸如:张汤任御史大夫期间, 丞相蔡有、庄青翟先后自杀, 张汤以御史大夫官职行丞相事;韩安国为御史大夫五年, 丞相田鼢死后, 韩安国以御史大夫行丞相事。少府忠行廷尉事。 3.虚位官阶兼任实权官阶也称为行, 如:黄霸廷尉行丞相事;太子少傅臣任安行宗正事; 4.侯爵兼任其它官职, 如:留侯张良行太子少傅事。 5.军事官吏代行平级行政官吏职权, 如:王尊守京辅都尉, 行京兆尹事;翟义南阳都尉行太守事。 上述官职中, 太子太傅、太子少傅属于辅导太子的官, 并无实权, 侯爵也是没有实权的加官。宗正属于九卿之列, 官阶高于京兆尹, 太常属于九卿之首, 显贵高于大行令;黄霸时任太尉, 而太尉一官废除已久, 汉宣帝命令黄霸兼管丞相事务, 声称为了息武兴文;宗正一般由皇族充任, 而任安并非皇族, 因前几任宗正皆因犯罪被罢免, 汉武帝把皇族之外的任安提升为代理宗正, 开皇族之外官员充任宗正之先河。京辅都尉与京兆尹, 地方都尉与太守都是俸禄二千石的平级官吏, 本为同一辖区军政分工不同。特殊时期采用兼管, 如同京城司令兼管地方政务, 或军分区司令兼管地委行政事务。 守:(试守) 正式任命前试行代理某一职务。诸官初加皆试守一岁, 犹如考察试用期。唐以后指职阶较低的代理官阶较高的的职务。 例1:《汉书·朱云传》:“ 平陵 朱云, 兼资文武, 忠正有智略, 可使以六百石试守御史大夫, 以尽其能。” 例2:宋 曾巩《请令州县特举士札子》:“遂取礼部所选之士中第或高第者, 以次使试守, 满再岁或三岁, 选择以为州属及县令丞郎, 有秀才异等, 皆以名闻, 不拘此制, 如此者谓之特举。” 假:代理性质的职务。如:赵充国以假司马随从贰师将军出征匈奴 《汉书。赵充国传》;假稻田使者燕仓《汉书。昭帝纪》;军侯假丞杜勋斩郅支单于首级 《汉书。陈汤传》。 特进: 1.官名。始设于西汉末。授予列侯中有特殊地位的人位在三公下。东汉至南北朝仅为加官无实职。隋唐以后为散官。明以特进光禄大夫为正一品。清废。参阅《后汉书.和帝纪》'赐诸侯王﹑公﹑将军﹑特进'李贤注引汉应劭《汉官仪》﹑《宋书.百官志上》﹑《通典.职官十六》﹑《明史.职官志一》。 2.特予晋升。 特进”也是加衔, 由此朝会时班次就可以进至三公之下了。加“开府仪同三司”则可开设府署、辟召掾属, 享受和三公同等的礼仪。 再如西汉时期:王商位特进, 领城门兵, 置幕府, 得举吏如将军;薛宣加宠特进, 位次师安昌侯, 给事中视尚书事;张禹以列侯朝朔望, 位特进, 见礼如丞相。置从事史五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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