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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古人是怎么起名的 |
古人怎么起名 “名字”一词, 在古代代包括“姓”、“名”、“字”三个部分, 三者各有各的性能和作用, 是三个各自独立而又相互依存的整体。 古人刚生下不久就有了名, 长大以后要取字, 两者相连, 通称名字。关于二者的作用, 清朝人王应奎曾说:“古者名以正体, 字以表德。”意思是说, 名是用来区分彼此的, 字则是表示德行的。二者性质不同, 用途也不大一样。一般说来, 古时候, 名是阶段性的称呼, 小时候称小名, 大了叫大名。等有了字, 名就成了应该避讳的东西, 相称时也只能称字而不称名。 名与字在多数情况下共同构成一个人的代号, 尽管用途不尽相同, 二者之间还是有联系的。古人大多因名取字, 名与字内容毫不相干的情况几乎见不到。如三国时的名将张飞, 字翼德, 在这—名字中, “飞”是名, “翼德”则是对“飞”的解释, 因为 “飞”就是“翼之德”(翅膀扇动而造就的功德)。又如唐代大诗人白居易, 字乐天, 名与字之间也有联系, 即“居易”是因, “乐天”是果, 只有居处安宁, 才能知命而乐天。 古人的名有多种种类, 字也有不同用途。起初, 人们取字非常简单, 往往只取一字, 与“子”、“伯”、“仲”、“甫”等表示年龄阶段的字相连。如孔子弟子颜回字子渊, 冉耕字伯牛, 冉雍字仲弓, 这些名字中的“渊”、“�!薄ⅰ肮本褪撬堑淖�。当然, 有些人取字时干脆只用一字, 不加别的字辞, 如陈胜字涉, 项羽字籍等即是。东汉以后, 人名取字才越来越讲究, 情况也越来越复杂。人们在有了名以后, 往往把取字看得很重要。有些人在取字时注重效法古人, 取字“士则”、“思贤”、“师亮”等等;有些人则寄托对当事人的厚望, 取字“温叟”(长寿不天)、“永全”等等。这些, 无不含有深刻的意义。 古人除有名、字外, 又多取号以代替名字。号是一种固定的别名, 又称“别号”。早在周朝时, 人们就已经开始取号。对此, 《周礼》解释说, 号为“尊其名更为美称焉”, 意思是说, 号是人在名、字之外的尊称或美称。早期的号具有这一特点, 有号的人多是那些圣贤雅士。如老子别号广成子、范蠡别号鸱夷子皮等。先秦时期有名字又有号的人并不太多, 至秦汉魏晋南北朝时, 取号的人仍不很多, 名载史籍者仅有陶潜别名五柳先生、葛洪别号抱朴子等数人。但是, 到了隋唐时期, 伴随着封建国家的强盛和文化的高度发达, 在名、字之外另取别号的人也逐渐多了起来。如李白号青莲居士、杜甫号少陵野老、白居易号香山居士, 皆属此类。到了宋代, 取号之风又有进一步的发展。人们熟知的《水浒传》108将个个都有别号, 正是代表着当时的社会风气。明清人更把取号视为一种时髦, 上至皇帝, 下至一般黎民百姓, 几乎人人有号。正如清人凌杨藻在《蠡勺编》一书中记载的那样, 其时“闾市村垄, 嵬人琐夫, 不识字者莫不有号, 兼之庸鄙狂怪, 松兰泉石, 一坐百犯;又兄‘山’弟则必‘水’, 伯‘松’则仲必‘竹’, 不尤大可笑也哉。近闻妇人亦有之, 向见人称‘冰壶老拙’, 乃嫠媪也”。甚至一些落草为寇的盗贼也有别号。如上述书中举了一个县官审案的例子, 就十分能说明问题。这一例子说, 一位县官在审理一桩窃案时, 责难犯人为自己开脱罪责, 犯人突然说道:“守愚不敢。”县官不解其意, 一问左右, 才知道是犯人在自称别号。 在用字上, 取号与取名、字不同, 大多不受字数多少的限制。从已知的历代别号来看, 有2字号, 也有3字、4字号, 甚至还有10余字、20余字的别号。如清代画家郑板桥的别号就有12字, 即“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进士”。至于宗教界的一位叫释成果的法师, 别号的字竟达28个之多, 即“万里行脚僧小佛山长统理天下名山风月事兼理仙鹤粮饷不醒乡侯”。一个人的别号竟然用了近30个字, 真可谓古今一大奇观。 因为古人取号有较大的随意性, 并且不必加以避讳, 因此, 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饱受文字狱和避讳之苦的明清人, 促使他们在名字之外更取别号来表现自己。当时的大多数人都取一个别号, 但有些人的别号也有好几个。如清初画家石涛法名弘济, 别号清湘道人、苦瓜和尚、大涤子、瞎尊者, 达4个之多。 综上可知, 我国古人的称谓远比现代人复杂, 他们有姓名又有字、号。这种姓名字号的并存, 既适应了当事人不同年龄阶段和不同情况下的需要, 也为中国的姓名文化增添了新的内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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